两部门出台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政策
财政部、换购国家税务总局30日发布公告称,住房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满足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享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受退税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公告明确,换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住房,全部退还已缴纳的满足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条件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享受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可享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受退税
换购来源:新华社
换购记者: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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