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嘉寓交深交所向下发关注函。股份关注公司
2022年3月25日晚间,收深说明实际嘉寓股份披露公告称,函求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控制公司1.8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田新甲,田新甲系公司董事长,人否与嘉寓集团的发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田家玉系父子关系。
同日,变更田新甲和嘉寓集团签署了有效期为36个月的嘉寓交《一致行动协议》,自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后生效。股份关注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收深说明实际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田家玉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函求
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控制规定,深交所请公司论证田新甲与嘉寓集团是人否否本身即为一致行动人,如是发生,请补充说明前述双方于 3 月 25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且约定该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36 个月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
据悉,本次协议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嘉寓集团,田家玉通过直接持有嘉寓集团 90%的股权控制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嘉寓集团持股比例为 13.26%,田新甲持股比例为26%。
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田家玉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合计持股比例为39.26%。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情形;并进一步论证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